住房租賃補貼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申請住房保障且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規定標準發放的租賃補貼,由其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
注: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一??申報對象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準入條件的城區城鎮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人士。
二? 準入條件
(一)申請家庭戶主具有本市城區城鎮戶口;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為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即32864元以下(根據2022年我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0元確定);
(三)家庭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4平方米及以下;
(四)申請家庭成員不得擁有家用小型汽車。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居住。
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住房保障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未婚子女應當與父母共同申請,30周歲以上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
三? 申報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三)婚姻證明;
(四)收入證明;
(五)住房證明;
(六)其他相關證明。
四? 申報程序
(一)由申請家庭戶主向現居住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如實提供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狀況等證明材料;
(二)社區居委會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和住房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經調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在社區居委會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填寫《仙桃市住房保障家庭資格申請表》,并將申請材料和受理意見報送所在街道辦事處(園區);
(三)街道辦事處(園區)自收到申請材料和受理意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對符合規定條件且資料齊全的,提出審核意見并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材料和審核意見報送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五??審核公示
(一)住房租賃補貼申報經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園區)逐級核實、公示后,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會同相關單位對申報家庭的相關資料進一步核實、認定。具體為:
1.入戶調查,鄰里訪問;
2.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對申報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審核;
3.由市民政局對申報家庭收入、財產情況進行審核,并于15日內將審核結果反饋至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二)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對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對象在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作為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同時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六? 法律責任
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不予受理,并給予警告;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租賃補貼的,取消保障資格,并停止發放租賃補貼,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5年內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住房租賃補貼申報工作中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仙桃市住房租賃補貼業務辦理信息:
市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局
地址:復州花園公積金中心二樓
咨詢電話:0728-3320829
信息來源: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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